关于王浩然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57-186-3041)的遗失声明
王浩然因保管不善,将(1-57-186-304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浩然
2021年 3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