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于金侠申请继承其母亲曲忠兰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西区公益街7-35、产籍号为:2-43-54-2052、建筑面积为:60.60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曲忠兰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曲忠兰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曲忠兰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3月24日至2021年06月2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