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长明申请办理(产籍号42-128-2-3031)房屋所有权登记事宜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3-10

关于赵长明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赵长明于2021年3月10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产籍号:42-128-2-3031,坐落于:铁东区莘英路694栋3层29号,因收款收据NO.0062698模糊不清,实际购房人为赵长明,实际购房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257500元),另外款收据NO.0062698中存在三处专用章,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商品房预售合同书、收款收据NO.0060931、款收据NO.0062698、明达山水居三期小区产权相关信息登记表、购买商品房结算安置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认证单及专用收据等。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3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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