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洋申请继承刘广涛遗产份额的不动产(2-52-84-403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3-10

公示名头

关于刘洋申请继承刘广涛遗产份额的不动产(2-52-84-4033)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刘洋因申请继承其父亲刘广涛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2-52-84-4033)、坐落于:铁西区针织巷14栋3层54号,产籍号为:2-52-84-4033,建筑面积为:48.80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素芬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刘广涛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刘广涛的独生女是刘洋。全体继承人声明刘广涛从离异至死亡期间未再婚。刘广涛与刘洋亲属关系证明由同一个单位出具,全体继承人声明单位真实存在,如有虚假由全体继承人承担相关责任。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3月25日至2021年06月2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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