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唐扬2-19-390-1022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3-04

关于唐扬2-19-390-1022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唐扬于2016年11月29日提供虚假房改手续到我中心办理房改登记,现申请人提供了职工购房审批表、公有住房买卖协议、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申请更正。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2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 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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