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凤荣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41-257-406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2-03

关于王凤荣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41-257-4061)的遗失声明

 

王凤荣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41-257-406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凤荣

2021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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