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殷学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62-15-1051)的遗失声明
殷学明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62-15-105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德芹
20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