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加强(产籍号42-90-20-3012)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1-22

关于彭加强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2

302942

彭加强

42-90-20-3012

依生效的(2020)辽0304民初3039号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