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祝洪飞(产籍号6-44-14-7051) 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1-21

关于祝洪飞(产籍号:6-44-14-7051)     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祝洪飞于2021年1月21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他证号为海村发字第2011-1733号抵押注销登记,因上手抵押档案丢失,申请人提供了:由海城市村镇事务分中心出具的抵押档案丢失的证明,丢失档案的抵押额为贰拾万元整,抵押期限为10年。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2月1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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