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菊申请继承刚尚东遗产份额的不动产(6-2-3-2041)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1-11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唐菊申请继承其儿子刚尚东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鞍山市千山区中旅街15号-17、产籍号为:6-2-3-2041、建筑面积为:110.14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刚尚东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刚占军从离异至今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唐菊从离异至今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刚占军唐菊的独生子是刚尚东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刚尚东从出生至死亡期间未婚。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刚尚东生前无子女及领养子女。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4月1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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