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素梅申请继承单福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50-167-5032)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1-11

公示名头

关于张素梅申请继承单福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50-167-5032)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张素梅因申请继承配偶单福与其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单福遗产份额的不动产(产籍号:1-50-167-5032)、坐落于:铁东区钢锋街5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1-50-167-5032,建筑面积为:84.04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单福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单福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张素梅从丧偶至今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1月21日至2021年04月2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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