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洪福、赵红宇申请继承赵乃臣与邵惠珍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43-91-205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2-30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赵洪福赵红宇申请继承其父亲赵乃臣名下与其母亲邵惠珍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坐落于:立山区东平山街3、产籍号为:3-43-91-2053、建筑面积为:58.39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赵乃臣邵惠珍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赵乃臣邵惠珍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邵惠珍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1月14日至2021年04月1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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