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耿虹申请办理(产籍号42-112-145-1152)房屋所有权登记事宜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2-21

关于耿虹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耿虹于2020年12月21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产籍号:42-112-145-1152,坐落于:铁东区汇园大道325栋15层46号,因收款收据模糊不清,由本人保管不妥当造成,另外收款收据金额项有涂改,依据商品房预售合同书和购买商品房结算安置单,实际购房人为耿虹,实际购房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叁仟玖佰元整(小写263900元),收款事由为财富国际15#-15层-东2,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结婚证、商品房预售合同书、专用收款收据NO.0109441、明达财富国际小区产权相关信息登记表、购买商品房结算安置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认证单及专用收据等。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1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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