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德忠申请继承赵凤云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21-650-2082)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2-10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关于李德忠申请继承赵凤云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21-650-2082)的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李德忠因申请继承其母亲赵凤云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立山区北胜利路243-22  的不动产,产籍号为:   3-26-33-2031,建筑面积为:50.230平方米的房屋及债权人民币玖仟柒佰陆拾圆捌角(该债权系上述房屋拆迁所产生,回迁后的房屋坐落于立山区胜利北路504号,产籍号:3-21-650-2082,建筑面积:69.99平方米)。被继承人赵凤云的次子李德辉于2020年10月17日死亡,赵凤云的长女李素华声明放弃该房屋继承权,次女李素萍声明放弃该房屋继承权,李德辉的独生子李天雪声明放弃该房屋继承权,由赵凤云的长子李德辉继承无异议。被继承人赵凤云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赵凤云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赵凤云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3月1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412-2692012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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