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钟丽申请继承其父亲钟玉普名下与其母亲李恩芝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西 铁西民主街117-89、产籍号为:2-40-43-5022、建筑面积为:57.6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钟玉普与李恩芝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钟玉普与李恩芝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钟玉普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钟馨与钟心为同一人,钟维宏与钟维红为同一人。全体继承人声明:钟玉普的死亡时间为2002年8月9日,注销户口时间为2002年8月12日。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03月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