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秀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12-127-2104)的遗失声明
王秀华因保管不善,将(1-12-127-210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0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