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勇申请继承饶行芳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58-11-1041)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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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梁勇申请继承饶行芳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58-11-1041)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梁勇因申请继承其母亲饶行芳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3-58-11-1041)、坐落于:立山区玉田街41栋4层10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3-58-11-1041,建筑面积为: 58.70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饶行芳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饶行芳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饶行芳保证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03月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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