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钢申请继承王传英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6-244-3052)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1-23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刘钢申请继承其母亲王传英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立山区光明街20-53号、产籍号为:3-6-244-3052、建筑面积为:44.33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王传英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王传英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王传英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02月2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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