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希安申请继承曾文彩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69-134-1061)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1-17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曾希安申请继承其父亲曾文彩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长大街49-13号、产籍号为:1-69-134-1061、建筑面积为:53.52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曾文彩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曾文彩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曾文彩从离异至死亡期间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曾文彩温纯芝的独生子是曾希安。全体继承人声明:曾文彩徐殿贞无婚生子女及无领养子女。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03月0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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