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晓婷申请继承孙守江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14-8-402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1-17

公示名头

关于孙晓婷申请继承孙守江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14-8-4023)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孙晓婷因申请继承其父亲孙守江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3-14-8-4023)、坐落于:立山区东建国路11-78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3-14-8-4023),建筑面积为:35.95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孙守江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孙守江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孙守江从离异至死亡期间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孙守江的独生女是孙晓婷。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03月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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