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路申请继承张殿库与赵贵君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44-41-301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1-16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张路申请继承其父亲张殿库名下与其母亲赵贵君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绿化街22-1号、产籍号为:1-44-41-3013、建筑面积为:47.6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殿库赵贵君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殿库赵贵君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赵贵君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刘德明张志慧的独生女是刘君。全体继承人声明:安葬证与墓碑照片中付守芹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张殿库)中付守琴为同一人。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02月2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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