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亚静申请继承贾昌敏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17-89-2061)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1-12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何亚静申请继承名下与其配偶贾昌敏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贾昌敏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南中华路169-22号产籍号:1-17-89-2061)、建筑面积:126.85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贾昌敏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贾昌敏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何亚静从丧偶至今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贾昌敏与何亚静的独生子是贾云柯。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02月1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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