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洪英申请继承孙守级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21-563-406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1-10

公示名头

关于陈洪英申请继承孙守级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21-563-4063)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陈洪英因申请继承其与配偶孙守级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孙守级遗产份额的不动产(产籍号:3-21-563-4063)、坐落于:立山区友爱街93栋88的不动产,(产籍号为:3-21-563-4063),建筑面积为:66.81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孙守级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孙守级的父亲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陈洪英保证从丧偶至今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孙守级与陈洪英的独生子是孙绍春。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02月2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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