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宏伟申请继承陈其令与徐维绵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5-343-1032)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1-09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陈宏伟申请继承其父亲陈其令名下与其母亲徐维绵共同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5-343-1032)、坐落:铁东区钢城街97-6、建筑面积:88.48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陈其令徐维绵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陈其令徐维绵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陈其令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1月17日至2021年02月1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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