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桂华申请继承刘亚斌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11-26-405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1-06

公示名头

关于王桂华申请继承刘亚斌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11-26-4053)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王桂华继承其与配偶刘亚斌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刘亚斌遗产份额的不动产(产籍号:1-11-26-4053)、坐落于:铁东区八卦街24-79的不动产,(产籍号1-11-26-4053,建筑面积为:38.78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刘亚斌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刘亚斌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王桂华从丧偶至今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刘亚斌王桂华的独生女是刘洋。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02月2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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