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张荣江、郭素兰申请继承其儿子张权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2-33-466-1033)、坐落:铁西区大陆街108栋3层9号、建筑面积:96.9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权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权的父母均健在。全体继承人声明付春萍从丧偶至今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张权与付春萍的独生女是张佳琪。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02月1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