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春泽申请继承刘颖遗产份额的不动产(2-35-788-3112)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0-30

公示名头

关于刘春泽申请继承刘颖遗产份额的不动产(2-35-788-3112)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刘春泽因申请继承其母亲刘颖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2-35-788-3112、坐落于:铁西区交通路74栋11层96号,产籍号为:2-35-788-3112,建筑面积为:102.13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刘颖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刘颖的母亲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刘颖的独生子是刘春泽。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2月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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