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安凤申请继承李非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78-85-1041)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0-28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高安凤申请继承配偶李非名下与其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李非遗产份额的不动产(产籍号:1-78-85-1041、坐落:铁东区解放东路264号-7、建筑面积:64.69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非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非的父亲李香久先于其死亡,李非的母亲陈宗媛健在。全体继承人声明高安凤从丧偶至今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李非与高安凤的独生子是李帅。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1月03日至2021年02月0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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