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维龙6-44-12-5062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0-21

 

 

申请人王维龙于2020年10月21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抵押注销登记,因无抵押权登记档案,申请人提供了:(借款抵押合同,情况说明)。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1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  10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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