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平申请继承彭友竹遗产份额的不动产(2-9-671-102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0-21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许平申请继承母亲彭友竹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2-9-671-1023、坐落:铁西区兴盛路2-3号、建筑面积:45.12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彭友竹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彭友竹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彭友竹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01月2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0-2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