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怀虹申请继承张显成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56-140-1064)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0-20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张怀虹申请继承父亲张显成名下与其母亲曹凤云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张显成遗产份额的不动产(产籍号:1-56-140-1064、坐落:铁东区解放东路14-24号、建筑面积:54.21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显成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显成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曹凤云从丧偶至今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01月2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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