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屹澄申请继承周贞元遗产份额的不动产(42-10-31-1012)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0-16

公示名头

关于刘屹澄申请继承周贞元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35-250-2035)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刘屹澄因申请继承母亲周贞元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35-250-2035、坐落于:铁东区五道街9-39号,产籍号为:1-35-250-2035,建筑面积为:76.03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周贞元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周贞元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1月2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0-2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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