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晓桐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 2-43-48-3022)的遗失声明
郑晓桐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 2-43-48-302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晓桐 2020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