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艳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3-33-216-1021)的遗失声明
柳艳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3-33-216-102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柳艳 2020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