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李晓龙,2-4-358-11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0-09

关于李晓龙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4-358-11)的遗失声明

李晓龙因保管不善,将(2-4-358-1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晓龙

2020年  10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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