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吕向东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9-22

关于吕向东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937268

吕向东

1-2-122-102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