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彦坤申请继承刁玉航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14-29-5012)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9-10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张彦坤申请继承其配偶刁玉航名下与其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刁玉航遗产份额的不动产(产籍号:3-14-29-5012、坐落:立山区北建国路29-62、建筑面积:34.18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刁玉航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刁玉航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张彦坤从丧偶至今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刁玉航与张彦坤的独生女是刁娜。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12月1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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