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秀涵,产籍号:42-124-26-2071,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9-09

关于魏秀涵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116618

魏秀涵

42-124-26-2071

不动产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 月9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