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丽宏申请继承张广才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57-161-4021)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9-03

公示名头

关于郑丽宏申请继承张广才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57-161-4021)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郑丽宏因申请继承与配偶张广才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其中属于张广才的遗产份额(产籍号:1-57-161-4021、坐落于:铁东区山南街23-49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1-57-161-4021,建筑面积为:70.6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广才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广才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广才与郑丽宏的独生女是张意涵。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12月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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