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斌申请继承李运娟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50-34-107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9-01

公示名头

关于于斌申请继承李运娟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50-34-1073)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于斌继承其父母于长有、李运娟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其中属于李运娟的遗产份额(产籍号:3-50-34-1073、坐落于:立山区万泉街150-33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3-50-34-1073,建筑面积为:45.83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运娟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运娟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运娟与于长有的独生子是于斌。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12月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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