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会芬申请继承张德有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29-117-5041)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9-01

公示名头

关于宋会芬申请继承张德有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29-117-5041)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宋会芬因申请继承与配偶张德有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其中属于张德有的遗产份额(产籍号:3-29-117-5041、坐落于:立山区曙光路56-79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3-29-117-5041,建筑面积为:63.78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德有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德有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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