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晓光申请办理(产籍号42-128-15-1052)房屋所有权登记事宜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8-19

关于齐晓光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齐晓光于2020年8月19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产籍号:42-128-15-1052,坐落于:铁东区莘英路672栋5层10号,因收款收据NO.0022771中领款人签章项字迹模糊,另外商品房预售合同书中,第3页第八条有“工程款抵账房(李某某)”字样,根据本人齐晓光陈述是由开发商造成,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商品房预售合同书、收款收据NO.0022771、明达山水居三期小区产权相关信息登记表、购买商品房结算安置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认证单及专用收据等。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9月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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