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广飞(产籍号:6-44-13-5022) 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8-10

关于张广飞(产籍号:6-44-13-5022)     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张广飞于2020年8月10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他证号为海村发字第2011-1741号抵押注销登记,因上手抵押档案丢失,申请人提供了:由海城市村镇事务分中心出具的抵押档案丢失的证明,丢失档案的抵押额为拾万元整,抵押期限为10年。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2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 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