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梁守忠、梁艳、梁波因继承其父母梁远芝与杨晶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长大街18-7号,产籍号为:1-62-22-1022,建筑面积为:64.33平方米。被继承人梁远芝与杨晶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梁远芝与杨晶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杨晶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10月9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412-2692012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