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林安申请继承赵玉兰遗产份额的不动产(43-14-183-301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7-02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刘林安申请继承其母亲赵玉兰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43-14-183-3013、坐落:千山区东矿街161-31、建筑面积:49.82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赵玉兰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赵玉兰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10月1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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