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付晓波申请办理(产籍号42-131-23-2072)房屋所有权登记事宜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7-02

关于付晓波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付晓波于2020年7月2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产籍号:42-131-23-2072,坐落于:铁东区汇园大道338栋7层36号,因收款收据交款人项字迹不清,收款收据金额项模糊不清,实际购房人为付晓波,实际购房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元整(小写:330000元)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商品房预售合同书、收款收据NO.0145673、桃源居二期小区产权相关信息登记表、购买商品房结算安置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认证单及专用收据等。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2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