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秀芹(3-10-89-105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7-01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徐秀芹因保管不善,将(3-10-89-105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21日)后,予以办理二手房继承。

特此声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发证中心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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