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王德安,产籍号:2-7-377-4051 的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6-30

关于王德安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的遗失声明

 

王德安因保管不善,将2-7-377-405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22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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