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锡波申请办理(产籍号42-131-26-1102)房屋所有权登记事宜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6-30

 

 

关于金锡波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金锡波于2020年6月30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产籍号:42-131-26-1102,坐落于:铁东区解放东路362栋10层16号,因收款收据模糊不清,依据商品房预售合同书和购买商品房结算安置单,实际购房人为金锡波,实际购房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肆仟捌佰元整(小写334800元),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商品房预售合同书、NO.0077091的购房收款收据、明达桃源居二期小区产权相关信息登记表、购买商品房结算安置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认证单及专用收据等。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2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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