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秀兰申请继承孙永强遗产份额的不动产(2-8-451-403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6-29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李秀兰申请继承其配偶孙永强名下与其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孙永强遗产份额的不动产(产籍号:2-8-451-4033、坐落:铁西区六道街99栋3层48号、建筑面积:44.3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孙永强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孙永强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孙永强李秀兰的独生子是孙晨光。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10月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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